2007年09月25日

很快,中国互联网导航式搜索就被超市式门户代替了。

从信息获取方式上说,这几年,搜索和门户可谓你方唱罢,我方登场。

导航式搜索结果主要分门别类呈现网站。那时候的网民分为两种,能记住网址的和记不住网址的。能记住的第二次第三次以后慢慢不需要搜索了,直接输入网址访问网站了;记不住的肯定不是互联网的常用或有用网民,用搜索仅仅是为了方便跳转到自己要去的网站,就像后来用hao123一样,没有粘性,只有一批过客级网民。

这两种网民从搜索迁徙到门户,重要的原因还是当时搜索本身的缺陷,即不能按关键词直接展现网民要找的信息,不能罗列到网页级,更做不到准确和及时,当然这与当时信息少而分散的背景有关,即使列出相关网页,网民点出去还要费力筛选判断。信息获取成本很高。有效集中放置信息的网页堆积体——超市式门户应运而生,受到青睐。这是在制高点上,门户第一次战胜搜索。

门户成为主流后,积累了品牌,获得了广告收入,生存并稳定下来,并且形成传媒特性,在一定程度上有自己的舆工艺品厂的业务员,我的职业是积极地在城中寻找合适的商家推介特色的漆器、角梳、纸伞、绢扇、琉璃花瓶。厂里的集体宿论主张。门户做为一个网站,信息从首页到第N级页面,是垂直展示的(不像搜索,虽然是主动获取信息时才有用,但理论上是可以做到平行平等展示),这种垂直展示如同金字塔,形成了某种话语权。这种话语权理论上可以做到公正,但几年发展,没有一家门户成为受尊重的网络媒体甚至网站。在2002年,“早就不上门户网站了”的声音开始不绝于耳。回头一眼,我们发现,网络媒体门户早已被官方和商业淹没,重要位置成为政府新闻和软广告的阵地,确定一条信息的位置及去留,不再由信息本身的价值决定,而由各种潜规则决定。

网民被迫成长,被迫学会事先动手使用搜索引擎搜寻需要的信息。网民回来了!搜索引擎战胜门户再次成为互联网主流,它可以将各大门户各种网站的信息按各种算法规则聚合并罗列了,排序也基本客观,再受网民青睐。但正如门户死在“上下高低式”的信息结构上一样,随着互联网信息开始多而分散,搜索的“前后式”信息结构又成潜规则对象。搜索结果左列被 ** 不知何年何月——它已经被各种竞价规则伤害。

现在,门户再次发力扳回江山的迹象并没有显露,那么从搜索到门户再到搜索再到......的这一条信息获取之路,我们发现了什么或将发现什么?

1、我们发现不能始终如一满足网民和用户的真正需求,就会被抛弃。这个抛弃过程是看不见的,缓慢的却是致命的。

2、我们发现这条路到今天,都是Web1.0模式的游戏,Web2.0网站并没有收拾下搜索残局,其中最有希望一统江山的聚合(偏机器偏Web1.0)、网摘(偏网民,可1.0也可2.0)、个人门户(自主聚合)和Blog(网民自己补给信息)都没有扳到江山的迹象。也许还需要一点时间,也许Web2.0去中心化的特点将导致谁也无法称王。

3、或许在Web2.0大潮中,互联网媒体及信息整合领域已经悄然的彻底变局。我们需要用分众、分场等角度来解读了。

2007年09月20日

上次的IT龙门阵上,谢文老师强调Facebook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实名制,并建议国内同类网站应该提倡用户真实身份活动。我不太认同。

谢文的看法对美国或其他国家地区是适合的,但到中国,文化不同,我认为不适合:

1、中国人讲究含蓄,不会轻易露出真面目;

2、实名会危及隐私甚至虚伪的隐私;

3、现实中的人有身份证,都可以当骗子,在网上用真名,就可以变诚实了吗?

4、看看公司里的各种IM群,很多ID都是网名吧!在那么真实的环境里,人们都想虚拟一下,何况网上?

谢文举了一些大企业的职员在Facebook上的实名情况,我认为那要么是新鲜劲,要么是企业顺势推广的手段,不能做为社区整体人口的代表。在中国认识一个人,不代表了解一个人,否则,就不会有网恋网婚这些现象了。网络不单是中国人“自我”的复制延伸,更是“本我”的平台,对一部分中国人来说,在网上还装的话,就太累了,没有任何出口解压。

不过,从简单的交换联系方式和分享聚会活动这个角度来说,真实的个人信息、真实的承诺,都有利于降低沟通成本,但中国的Facebook们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呢?Facebook幸好开放了应用平台,让一帮网友可以谈论CD或分享经理人手册,但放眼中国社交网站,应用缺失,谁会像在Facebook上那样一大页一大页地登记个人信息呢?

说到应用,也有区分,比如做商务交易的应用,实名有用,但也不是用户个人的事,用户的交流是否有质量有效率,站方还应该在多个方面想辙。而有些应用,比如Web2.0各种创作或信息交换,完全没有实名的必要。一个人的信誉是在社区里成长的,跟现实中的信誉没有必然的甚至衔接的关系。说到这里,互联网平等优势又表现了出来。

在这个小呼吁后面,谢文强调了一个大观点,我也不甚认同。关于什么样的.com模式是理想的有前途的,谢文认为是把现实中的事情搬到网上好好做就是。联系到上一个问题,社交网站里的活动更像现实中的,这我认同(但也不一定需要实名啊),但并不一定是社交网站发展最有想象力的事。做现实虚拟化,这思路够简单。现实中国有信件,所以网上有了Mail......10年互联网,这些已经做的基本差不多了。

要是从“现实太令人失望”而我们创业者应该为公民在网上再造各个现实的版块或服务这个角度说,网络游戏已经实践的差不多了,而且也是最能发挥最能成长的领域。网络游戏发展到虚拟现实(VR)、人工智能,就基本完成完美再造整个现实世界的任务,无须让互联网其他领域往这方面努力。

谢文当天的讲解,除以上两点我有异议外,还有两点我比较认同,一是他认为天涯那样的社区不算Web2.0,现在的视频网站也不算Web2.0。不过有两家视频网站我注意到是Web2.0的模式,为避广告嫌疑,就不提名了。

希望有机会与谢文老师请教商榷,把他那次特别强调的“实名”和“现实”这两个问题彻底消化。

另,谢文在当期IT龙门阵上关于对丁磊的评价,除了后来被引用的“务实和短视”外,还有一句“朴素和本色”,说“丁磊不做SP可能是不想受那个鸟气”。

2007年09月19日

自6688王者归来以后,王峻涛很少随便露面。昨天晚上IT龙门阵的一堂讲解,多少让人确信,整整低调5年的苦行僧,终于摸准了电子商务的真身。表面的务实背后是另一个闷声挖金矿的王峻涛。

本色老榕。抛开现场的性情讲解不说,我们来看一下王峻涛走过的电子商务:

1、8848时代。他坚持的模式是B-C。8848的核心业务是网上超市零售。那是一个泡沫到甚至滥用概念的时代。我一直不屑这个电子商务,因为它充其量是电子购物,和电话购物电视购物没有多大区别。但不可否认,从从业者的角度说,这是当时网民甚至VC最容易理解的概念。

2、My8848时代。他尝试的是B-C模式,当然也有零星的C-C。

3、igo5.com爱购物时代。他做的还是B-C,但开始转变经营方式,不再像大商场那样批货库存全部自己包办,不再像亚玛逊那样从零开始建楼阁,他意识到了电子商务不再只是商品的简单买卖交易,而和西单商场合作,在这条有经济分工的产业链上找到自己的生存点。

4、6688时代。他做的是B-C兼C-C,但此B非彼B,B不再是6688这个商家,而是很多零售商(相当于B-B-C)。在淘宝等大举C-C后,6688成为众多公司客户的服务者(按王当时的说法,要把8848精神复制传承到中国3000家中小企业身上),服务对象其中包括一家省级移动公司。

结合他昨晚的发言,我们来看王峻涛勾勒的电子商务大趋势大产业——电子商务服务业。他回答了程天宇一个大学生想面向校园建一个电子商务网站的问题。首先,他认为这个同学应该有相关商务经验或资源,比如他家原来做过买卖,否则最好别干。其次,不一定要建成一个带线下自行批货送货的网站,而是鼠标+水泥,因为对运营和用户习惯,传统商家更熟悉。比如第一步可以将校园各商家在网站上罗列然后给出相关信息即可(更像hao123),不需要在线下单交易,要能进一步做到下单最好,就可以更好地实现分成模式(更像豆瓣、大众点评网。当然我个人认为也不一定采取分成,使用精准广告赢利也可以),然后做大了延伸了,可以提供整体服务(更像6688),比如6688为移动运营商解决全方位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当然,可以不局限校园或某地区,我认为沿袭这条发展脉络的始端,可以是搜索(王急切呼唤他说的平行搜索,既商务或垂直搜索),甚至可以是网站制作商。这种模式可以搭载互联网的很多模式,从这个角度看,专业垂直门户、搜索聚合等都将成互联网的基本模式。

不可否认,这是不太依赖VC的一条道路。当这条道路和个人开店C-C相提并论,王还是坚持谈服务,并举例eBay(C-C)的大卖家服务,这是淘宝们除店面收费(租金)、品牌广告及分成广告之后的第三种赢利模式。

目前来看,我认为这个新产业可以分出三块市场:在eBay巨头型板块,eBay们为自己的注册商户提供增值服务;在新创的小型电子商务网站版块,服务商可以为网上零散的个体商提供服务,即服务商专注e化服务,个体商专注商务;在中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如易趣、卓越、当当、6688,为传统企业解决电子商务方案。毕竟,像戴尔那样自建网上订购系统的公司并不多,像网上书店完全可以涉足传统书店,把他们盘活,使其在网上在信息时代拔地而起,自己也就赚钱了。这三块市场,那块大,我认为现在不好说。

王峻涛不想再当说多于做的旗手,他压抑着新发现的激动,强调“服务”,定义为服务模式服务业,既让人明白又让人糊涂。谁都知道服务二字,但又有几个愿意冷静下来看清雾中花。

服务为王应用为王提了多年,电子商务领域是否要率先突破也不一定。其实,在网络媒体行业,服务也渐成时下共识,我们将其准确锁定为B-B-C模式,当然这一概念国外已先有报道。程天宇也谈过《电子杂志需先为传统杂志提供服务》,我非常认同。

之前我就猜想过“传统力量反扑互联网修订版)”的种种,谈了后网络媒体时代出版社、图书馆、报刊、电台和电视台的可能,从不理到不安到跃跃欲试到局部正面PK,我认为任何一家刊社、图书馆,其内容资源都要比网站丰富,掀翻新浪不在话下,因为和实体相比,纯网站更壳化(泡沫一说并不是毫无道理)。其实书店也是,其他传统店铺、传统企业对.com电子商务网站甚至所有互联网企业形成冲击是迟早的事。

我们正在做这样的B-B-C尝试,从直接向读者收费变为间接收费,由商家或组织埋单。比如和金融系统合作,将用户身份转变,将我们的读者“还原”成他们的顾客,银行、企业成为我们的客户和合作伙伴。读者永久免费取得内容,商家能针对目标用户群做针对性营销,皆大欢喜。

以前的教训是,网络媒体B-C和B-B是对立着来做。新浪搜狐是内容的B-C,方正阿帕比、超星、维普、同方包括我们Qikan.com是内容的B-B。情况是,前一阵营侵权+广告,后一阵营版权+内容付费,两阵营无法合作无法渗透,谁也打不开谁的市场。尤其,我们小成本投入做个人读者用户的收费,非常之艰难。

电子商务另一苦行僧马云为什么那样红?没有淘宝只向企业忽悠B-B阿里巴巴,马云无法家喻户晓,这就是说,C-C作为个人市场便于推广。企业组织的反应必定慢,市场变化小,但可控性也比较强。

B-B-C以及传统力量的e服务,无疑是互联网的又一条道路。B-B-C也许不会成为轻灵的杀收级应用,但一旦发力,整个社会将完全融入互联网,融入信息时代,这一进程的开拓者成长为巨无霸难道还有疑问吗?

2007年09月18日

今天,在三联的一篇文章中竟然发现巫宁离世的消息。天天爬在网上,也没来及为可以说神交已久的朋友追思悼唁一下。甚是自责。

大概是硕士阶段研究管理学的缘故,巫宁在2003-2004年的BlogChina上很活跃。她经常在相关文章下面发表企业运营管理和商业道德方面的评论。当时还有很多网友(今天就不提他们的名字了),互相讨论非常激烈,都是理性的建设性的。一发就不可收拾,就长篇大论,做为帖子被淹没实在太可惜了。后来我替她开通了专栏,她也发表了很多研究文章。

从思考和研究的深度,以及社会关怀和勤奋等各方面来看,我一直以为巫宁是男性、网名(况且和她讨论问题的一帮人我认为几乎都是男的),直到今天她去世才得确认。这大概就是网络的缘故吧。但我更愿意她活着,她能上网、论战;更愿意不知道她的身份,不问下蛋的那只鸡——而不愿意看到网络魅力遭遇特殊情况。巫宁在她短暂的IT评论生涯中,剔除了性别甚至个人喜好,不仅以一个学者的务实、细致、客观、前瞻和社会关怀,给了大家很多研究果实、思维启迪和分析讨论角度,还尊崇、爱护、继续了非实名却纯高的网络精神。做为一个网友、网站运营者,我为遇到巫宁这样的注册用户而感到荣幸。

所以,一直以来,我一直记着她和其他几位用户的ID,盼望有一天,能够会面或给他们创造一个更好的讨论平台,营造一个更好的讨论氛围。我一直自信,可没想到她的噩耗——使我们的明天失去她的精彩。

今天浏览了她的很多信息,才知道,她把Blog搬到了搜狐,她在社科院已经从事旅游信息化及电子商务的博士研究,并且有在旅游企业兼职,实践她的理论;才知道,她漂亮年轻、完全知识女性的一面。

大概看了一下,她对旅游信息化、旅游商务的研究非常全面非常细致,著作和文章颇丰,通俗点说,她更偏向主攻前无古人的旅游2.0,旅游相关技术及应用。比如这篇《手机媒体和移动服务在旅游目的地的应用》,还有《互联网旅游:信息与商业(四)》,都是Web2.0的具体拓展研究,非常有见地。因为我个人在本地信息和地图搜索这方面也有思考,所以读到巫宁的这些文章,非常共鸣,竟然又生相见恨晚的感觉!

巫宁是跨界的,学术、IT、民生,三栖生存,如果上帝再给她以年华,她的研究成果将是巨大的。也许正因为不是圈里人,她比IT评论家更专业的IT评论,竟然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IT看客们的悲哀。但无疑,她的研究是旅游网站的一笔遗产。我不敢说携程等网站的游客点评酒店功能是受她的启发,但我敢说,没有这样的研究者,网站自身的思考能力肯定是不够的。她不是咨询公司,不是Blogger,不是公关写手,所以,未能被短视而扭曲的那块IT圈及学界关注,也许是遗憾,也许是她的幸运。

巫宁在去过深圳以后,转其哲学朋友的话说“物质的对立面不再是精神,而是贫穷”,令人唏嘘。在Blog,巫宁说她提醒一位喷“旅游信息只有官方提供的才是权威的”的朋友注意商业力量的崛起而避免站在这位朋友的对立面......每有转战网络的评论家离世,都让人想起朱海军。他们前瞻、社会关怀、激愤、勤奋而有尊严。他们,越来越少。在现实中不自在的学者巫宁,如果在网上也受过委屈,在此,愿代表广大网友,道歉而又道珍重了。

2007年09月03日

上周国展有个书博会,公司发了些票建议大家去看看。我和销售专家旷椿美去了。

去的时候,椿美就拿了一些公司的产品广告页。我正愁要是不好看无聊怎么办,看来他也想到了,正好可以发发我们的广告资料,顺便做做宣传,做做推广。

书博会阵势一般,人也不拥挤。一楼二楼全是出版社的展位,有的装扮成亭廊,有的搭建成假山。说实话,几年如一日上网,除了考试教材和少有的几本经典之作,我实在已经不习惯翻看纸书了。于是我们准备发资料,但保安挺多,也没有人像街头那样发资料。

椿美灵机一动,想了一个办法,把我们的资料夹在正式展览商的资料里发出。我提议先到各展台收集资料,然后找个角落夹进去我们的资料,再逐一放回去,让下一个观众翻看到或带走。可我俩马上否则了这个方案,因为那样做很容易让展台MM怀疑我俩诡异的举动。椿美建议就地解决。于是我俩假装到各个展台看资料,然后我稍打掩护,他就将资料混进去了,然后露出对该展台不满意的表情,放回原处,等着下一位虔诚的观众看到我们夹带的私货。

转到三楼,我们几乎“作案”完毕,看了一会国外杂志展览,就回来了。这件事情收益有三:一是我们没有参加不太有影响的展会,二是我们利用了别人的“渠道”宣传,三是保持了公司形象,没有兜售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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